
申请财产保全的律师费谁承担
时间:2024-05-23
在民事诉讼中,当申请人担心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需要聘请律师,那么申请财产保全的律师费由谁承担,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费用包括:(一)诉讼费;(二)律师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费用;(四)其他必须的诉讼费用。”
根据该规定,律师费属于诉讼费用的一种。但是,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律师费由谁承担。
针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申请公证保全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公证保全规定》)第11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公证保全,应当向公证机构交纳保全申请费。但申请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可以首先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有关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公证保全规定》,申请人申请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财产保全,有关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通常根据以下原则处理申请财产保全的律师费:
1.原则上由申请人承担:申请财产保全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律师费一般由申请人承担。
2.对方当事人不当行为导致的,对方当事人承担:如果被申请人因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等不当行为导致申请人不得不申请财产保全,那么律师费可以由被申请人承担。
3.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由国家财政承担律师费。
案例一:
原告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告的房屋。法院认为被告不具有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的风险,裁定驳回原告的请求。原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原告向法院申请减免律师费,法院以原告不符合减免条件为由驳回申请。最终,原告承担了全部律师费。
案例二:
原告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法院查明被告曾有多次转移财产的行为,存在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的风险,遂裁定准许原告的申请。一审判决原告胜诉,被告上诉。二审法院驳回被告上诉,并判决被告承担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的律师费。
除了上述规定外,还有以下相关规定需要注意:
1.律师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例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律师费用的规定》规定,申请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的律师费,按标的额的0.5%至3%计算。
2.如果当事人自行委托律师申请财产保全,如法院驳回申请,委托人应当向律师支付合理的律师费,即使法院没有明确判决由委托人承担律师费。
申请财产保全是一种救济措施,但存在以下风险:
1.恶意申请:如果申请人恶意申请财产保全,法院驳回申请,申请人可能需要承担被申请人的损失,包括律师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2.滥用权利:如果法院认为申请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可能会限制或撤销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可能需要承担被申请人的损失,包括律师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申请财产保全的律师费由谁承担,需要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申请人承担律师费;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当行为导致申请人不得不申请财产保全,律师费可以由被申请人承担。在申请财产保全之前,应当充分评估风险,谨慎行之。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