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诉讼保全委托担保合同
时间:2024-05-23
第1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为被诉讼保全委托担保合同,甲方(担保人)接受乙方(委托人)的委托,为乙方在诉讼中提供诉讼保全担保。
第2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在于保障乙方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防止乙方因诉讼保全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第3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诉讼程序终结或保全解除之日止。
第4条 担保人的权利
担保人享有下列权利:
第5条 担保人的义务
担保人履行本合同义务,负有下列义务:
第6条 委托人的权利
委托人享有下列权利:
第7条 委托人的义务
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义务,负有下列义务:
第8条 担保费的收取
担保人根据诉讼保全标的的数额和担保方式,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担保费。担保费的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9条 担保费的使用
担保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第10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担保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偿损失。委托人的下列行为构成违约:
第11条 担保人的违约责任
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偿损失。担保人的下列行为构成违约:
第12条 合同变更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变更合同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体现。
第13条 合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14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5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16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担保人): 乙方(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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