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可以提财产保全吗
引言
再审程序是审判程序的终局程序,其目的是纠正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确有错误的,保障司法公正。而在再审程序中,财产保全是一种旨在防止被执行人恶意转移或隐匿财产,影响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临时性保障措施。
再审案件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在再审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有利害关系人因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或者可能被执行,财产权利可能受到)。
-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处分财产或者其他妨碍执行的行为。
财产保全的范围
在再审案件中,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执行标的及其孳息、与执行标的有关的证据材料,以及用于对外担保的财产等。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确定财产保全的范围。
财产保全的种类
在再审案件中,财产保全的种类主要有:
-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证券投资等财产: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变卖资产。
- 查封被申请人土地、房屋等不动产:限制被申请人处分或使用不动产。
- 扣押被申请人的动产:扣押被执行人的动产,防止其转移或隐匿。
- 限制被申请人处分财产:禁止被申请人进行涉及财产处分的法律行为,如买卖、赠与、租赁等。
财产保全的申请方式
在再审案件中,申请财产保全可以采用两种方式:
- 向再审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可以向再审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 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可以向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由执行法院转报再审法院。
财产保全的审查和裁定
再审法院收到财产保全的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申请材料,做出审查决定:
- 符合财产保全条件:法院应当裁定准予财产保全。
- 不符合财产保全条件: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财产保全的解除
在以下情形下,再审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
- 再审程序终结,生效法律文书得以继续执行。
- 财产保全错误,不符合法律规定。
- 财产保全造成被申请人重大损失,申请人未提供相应担保。
-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 其他不宜继续财产保全的情形。
财产保全与再审程序的关系
财产保全对再审程序有着以下影响:
- 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财产,影响再审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再审裁判的执行。
- 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正确实施,防止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维护司法权威。
对再审案件中财产保全的建议
对于在再审案件中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可以考虑以下建议:
- 及时申请: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迹象,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提供充分证据:申请财产保全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财产权利可能受到损害以及被申请人的妨碍执行行为。
- 选择适当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向再审法院或执行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提高申请效率。
- 积极配合执行: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再审法院和执行法院的调查、取证等工作,确保财产保全的顺利实施。
结论
在再审程序中,财产保全是一种重要的临时性保障措施,能够有效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正确实施。当事人应了解再审案件中财产保全的条件、申请方式、审查程序、解除条件等相关规定,在必要时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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