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诉讼保全担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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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诉讼保全担保的概念
诉讼保全担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为了防止在诉讼期间因被诉讼标的物的变易或者灭失而无法实现判决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一种担保措施。
海南诉讼保全担保的适用
诉讼保全担保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1. 诉讼标的物的价值明显高于诉讼请求数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2. 申请诉讼保全有证据证明权利人有履行能力,但不能提供相应的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拒绝申请。
3.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有提供担保义务的。
4.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规定不需要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也可以责令提供担保。
海南诉讼保全担保的种类
海南诉讼保全担保的种类包括:
1. **人保担保:**由他人作为担保人,对其提供担保。
2. **质押担保:**以动产或不动产作为质物对其进行担保。
3. **抵押担保:**以不动产或者动产作为抵押品对其进行担保。
4. **保证担保:**由保证人对其提供担保。
海南诉讼保全担保的办理流程
海南诉讼保全担保的办理流程如下:
1. **申请:**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提交担保资格证明材料。
2. **审查:**人民法院审查担保资格,并决定是否准予担保。
3. **提供担保:**申请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
4. **通知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将裁定书送达对方当事人。
海南诉讼保全担保的注意事项
1. **担保资格:**担保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
2. **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应当与诉讼标的物的性质和价值相适应。
3. **担保金额:**担保金额不得低于诉讼请求金额。
4.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应当与诉讼程序的进度相适应。
5. **担保费用:**担保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6. **担保解除:**诉讼保全担保在下列情况下解除:
- 案件经调解或者判决结案的;
- 申请保全的财产已经执行的;
- 申请保全的标的已经交付申请人或者请求执行的;
- 裁定错误需要撤销的;
- 担保人自行或者经申请人同意撤回担保的。
7. **担保违约:**如果担保人未履行担保义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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