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单申请财产保全书模板
时间:2024-05-22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特定情况下,为了防止他人对争议财产处置或者转移,而对其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申请财产保全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手段,在诉讼过程中和诉讼之前都可以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争议财产的基本信息、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因和理由、财产保全的范围和方式。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证据是否充分、保全措施是否适当等。
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的申请。准予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书中明确保全的范围、方式、期限、被保全财产的价值、申请保全费用的承担等事项。
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多种财产保全方式,包括:
财产保全的效力自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时起生效。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期满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延长保全期限。
**申请财产保全书**
申请人:**[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
申请事项:申请对**[争议财产的名称]**采取**[财产保全的方式]**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事实,包括被申请人处置争议财产的行为,以及如果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对申请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理由。]
证据:
[列出证明被申请人处置争议财产行为的证据,如:合同、发票、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
保全范围:
[详细描述被申请人的财产清单,包括: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等特定的财产信息。]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准予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方式]**保全措施对申请人的财产(**[财产清单]**)进行保全,并责令被申请人不得处分上述财产。
此致
**[人民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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