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情况下回财产保全
时间:2024-05-22
何种情况下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引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毁损其财产而采取的止付、冻结、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其目的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和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以下详细概述了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情况。
债权人请求情况 当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請求債務清偿时,若存在以下情形,法院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具有转移、隐匿、毁损其财产的可能性。例如,债务人正在出售或转让其主要资产,或者有证据表明债务人意图将财产转移给第三人。 *
债务人无财产或财产不足以执行判决。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或债务人的财产难以查找或变现。 *
债务人有进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舞弊行为。例如,债务人伪造或销毁债务凭证,或虚假申报破产。 *
债务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法院可以对造成损害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法院主动采取保全情况 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以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法院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被执行人转移或隐匿财产。 *
被执行人有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执行部门发现被执行人有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被执行人继续转移财产。 *
法律规定应当采保全措施的。例如,《民法典》规定,因故意侵权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法院对侵权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措施的范围 财产保全措施的范围包括: *
查封:法院冻结或扣押债务人的存款、股权、汽车、房产等财产。查封期间,债务人不得处分被查封的财产。 *
冻结:法院冻结债务人账户中的资金,防止债务人转移资金。 *
扣押:法院将债务人的财产实际扣留在法院或指定的地方,由法院保管管理。 *
禁止处分:法院禁止债务人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财产。
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 以下情况下,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
不符合采取保全措施的条件。经审查,原告不符合申请保全措施的条件,或者保全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
债务人提供担保。债务人提供可供执行的担保,足以保证债务的履行。 *
不存在继续保全的必要性。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已显著改善,不存在转移、隐匿、毁损其财产的可能性。 *
法院认为继续保全措施没有必要。法院综合评估案件情况,认为不需要继续采取保全措施。
总结
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包括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可能转移、隐匿、毁损其财产的情况,法院执行部门发现被执行人有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以及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财产保全措施的范围包括查封、冻结、扣押、禁止处分。当不符合采取保全措施的条件,债务人提供担保,不存在继续保全的必要性,或者法院认为继续保全措施没有必要时,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被解除。
上一篇 : 财产保全担保房产解押申请
下一篇 : 财产保全申请书在哪里有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