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最高法财产保全
时间:2025-05-08
在司法实践中,财产保全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山东最高法不断加强财产保全工作,通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督等措施,确保财产保全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进行,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发挥着重要作用。当一方当事人有隐藏、转移、出售、毁损财产或者逃避履行义务的可能时,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或查封其财产,确保判决生效后能够得到实际执行。
此外,在商事纠纷中,企业的经营状况可能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如果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一旦判决生效,企业可能因经营不善或资金周转困难而无法履行义务,导致胜诉方权益受损。
近年来,山东最高法高度重视财产保全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完善财产保全制度
山东最高法不断完善财产保全制度,明确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程序和措施,确保财产保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020年,山东最高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财产保全工作的意见》,对财产保全的范围、措施、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为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财产保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创新财产保全机制
山东最高法积极创新财产保全工作机制,提高财产保全的效率和效果。
建立财产保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山东最高法开发了财产保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财产保全措施的网上申请、审查、执行、解除等全流程在线办理,大大缩短了财产保全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探索"活封活扣"模式。在涉及生产经营企业的财产保全中,山东最高法探索"活封活扣"模式,允许企业在法院监督下正常经营,以企业继续经营维持资产价值,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维护员工就业和社会稳定。
实行"一保全、多担保"模式。在当事人提供充足担保的前提下,山东最高法允许对多个案件的保全申请采取一次保全、多个担保的方式,减轻当事人担保负担,提高财产保全的便民效果。
三、强化财产保全监督
山东最高法加强对财产保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财产保全措施依法、规范实施。
加强对下监督。山东最高法建立财产保全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对全省法院财产保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产保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财产保全措施依法、规范实施。
强化内部监督。山东最高法要求人民法院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财产保全措施的审查和复核,防止滥用或不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山东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被申请财产保全,当地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考虑到该公司有多个在建项目,停工将导致巨额损失,同时影响员工就业和社会稳定,因此采取"活封活扣"模式,允许公司在法院指定的账户接受和支付款项,在法院监督下继续正常经营,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企业的正常运转。
山东最高法不断加强财产保全工作,通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督等措施,确保财产保全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进行,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相信随着财产保全工作的不断完善,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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