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申请财产保全担保书
时间:2024-08-22
尊敬的(法院/公证处):
兹因原告(丈夫姓名)与被告(妻子姓名)夫妻之间因(纠纷原因)发生纠纷,原告已向(法院/公证处)提起诉讼/申请保全措施,现为担保原告因诉讼而给被告造成的损失,特具结如下:
**一、担保人信息**1. 姓名:(担保人姓名) 2. 性别:(担保人性别) 3. 出生年月日:(担保人出生日期) 4. 职业:(担保人职业) 5. 住址:(担保人住址) 6. 联系方式:(担保人联系方式)
**二、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原告因诉讼而给被告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财产损失 精神损失 诉讼费用 执行费用 其他与诉讼相关的损失 **三、担保金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具体计算依据为:
原告诉讼请求的金额 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 法院/公证处的保全金额 其他与诉讼相关的费用 **四、担保方式**担保方式为(担保方式选择一项或多项):
现金 银行存款 动产 不动产 保证金 其他经法院/公证处认可的担保方式 **五、担保期限**担保期限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诉讼/保全措施终结之日止。如诉讼/保全措施因任何原因中断或中止,担保期限相应顺延。
**六、担保责任**1. 若原告胜诉,且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义务,担保人负有代为履行原告应得损害赔偿的义务。 2. 若原告败诉,或诉讼中撤回起诉/申请,担保人负有返还担保物的义务。 3. 担保人对担保范围内的损失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七、管辖和仲裁**本担保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因本担保书产生的纠纷,双方同意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友好协商 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仲裁若选择仲裁,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名称)仲裁。
**八、其他约定**1. 本担保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担保书自原告缴纳担保金/提供担保物之日起生效。 3. 担保人在本担保书效力期间有变动其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的义务,以便法院/公证处及时联系。 4. 本担保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担保人签名:
(担保人姓名)
日期:
见证人:
(见证人姓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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