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侵权诉讼证据保全担保
时间:2024-07-29
**引言**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商标侵权诉讼时常发生。商标权人为了防止侵权行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往往需要申请诉前证据保全,以保障后续维权程序的顺利进行。证据保全担保是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时需要交纳的一笔费用,旨在保证被申请人因证据保全所遭受损失的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civil="civil">《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9] 14 号)》第 157 条规定:“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被申请人申请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保证金的,也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保证金。”
**证据保全担保的类型**
根据法律规定,证据保全担保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提供:
现金 银行出具的保函 依法成立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证书 其他形式的担保,如房产抵押**证据保全担保的额度**
证据保全担保的额度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一般为拟保全证据价值的三到十倍。在确定担保额度时,人民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侵权行为的性质和程度 被申请人可能的损失 证据保全的范围和成本**证据保全担保的效力**
证据保全担保的主要效力在于:如果被申请人因证据保全而遭受损失,则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申请人享有保证金优先受偿权,即被保全财产优先用来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
**证据保全担保的权责及风险**
**申请人的权责**
提供有效且足额的担保 向人民法院说明申请证据保全的目的、范围、方法 承担因证据保全不当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被申请人的权责**
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据 在证据保全完成后申请解除保全并要求申请人赔偿损失 承担因提供虚假证据或故意阻挠证据保全而造成的损失**担保机构的权责**
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核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根据有关规定出具担保书**风险控制**
为了有效控制证据保全担保的风险,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明确证据保全的目的和范围,避免进行不必要的证据保全 合理确定证据保全担保的额度,既要保证足够的赔偿能力,又避免给申请人造成过重的负担 选择信誉良好且具备一定实力的担保机构 在证据保全完成后,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避免被申请人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典型案例**
**案例一:**原告公司诉称被告公司侵犯了其注册商标权,申请诉前证据保全。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原告提供的证据及被告公司的经济情况,要求原告提供 100 万元现金担保。被告公司认为原告的证据不充分,遂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维持原告的证据保全申请,并驳回被告公司的异议。
**案例二:**原告公司诉称被告公司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并发现被告公司在其店铺内藏有涉嫌侵权的商品。原告公司申请诉前证据保全,要求对被告公司的店铺进行搜查。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公司的申请符合证据保全的条件,但考虑被告公司可能因此遭受巨大损失,遂要求原告公司提供 200 万元保证金。原告公司与担保公司协商后,提供了相应保证金,人民法院准予其诉前证据保全申请。
**结论**
证据保全担保是商标侵权诉讼中保障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合理、有效地适用证据保全担保,既可以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也可以防止滥用诉讼权利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通过明确各方的权责,控制风险,可以使证据保全制度更好地发挥保障商标权人利益和维护司法公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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