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前财产保全受理通知书
时间:2024-07-17
**【案号】** (****)诉保****号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名称],[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住所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名称],[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住所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及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陈述了如下事实和理由:[详细阐述申请人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请求保全的财产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和依据、请求保全的金额以及相关证据等]。
**本院审查认为:**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决定予以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引用其他相关法律条文]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请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本院于****年**月**日受理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名称]提出的针对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名称]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二、采取的保全措施**
(一)冻结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名称]存放在[开户银行名称,具体到支行]的[银行账户类型](账号:[银行账号])内的存款人民币[冻结金额]元;
(二)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名称]名下价值人民币[财产价值]元的[具体财产];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列举并删除括号及括号内文字]
**三、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申请人应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天数]日内向本院提供担保。逾期不提供担保的,本院将解除保全。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可以提供的担保方式,例如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
**四、被申请人的权利**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如果对本保全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天数]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五、其他事项**
1.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分别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2. 请双方当事人妥善保管本通知书及其他诉讼材料。
3. 本案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审判员/法官助理(签名):**[签名]
**人民法院(盖章):**[法院名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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