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担保能退吗
时间:2024-06-04
财产保全担保是诉讼活动中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情形,可以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用以保证被保全财产没有任何损失或因保全措施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
## 财产保全担保退还的情形财产保全担保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退还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在以下情形下予以退还:
1.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2. 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的;
3. 人民法院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4.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的;
5. 裁决、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6. 当事人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的;
7. 申请人以虚假证据或隐瞒重要事实取得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8. 其他法律规定可以退还担保的情形。
## 申请财产保全担保退还的流程如果符合以上退还条件,申请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退还财产保全担保。申请退还担保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退还保全担保申请书;
2. 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法律文书;
3. 当事人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的证明;
4. 被申请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证明;
5. 其他可以证明符合退还担保条件的材料。
申请人应当向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提交退还保全担保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如果符合退还条件,人民法院将裁定退还担保;如果不符合退还条件,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
## 财产保全担保不予退还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担保不总是可以退还的。即使符合以上退还条件,在以下情形下,人民法院仍然可以裁定不予退还担保:
1.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行为,或者有其他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退还担保;
2. 申请人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其他不诚实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退还担保。
因此,申请人在申请退还财产保全担保时,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并充分考虑不予退还担保的情形,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 结语财产保全担保是诉讼活动中保障被保全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需要担保退还的情形和流程比较明确,申请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准备材料,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退还担保。但是,需要特别注意不予退还担保的情形,确保诚信诉讼,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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