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履约担保需要给监理吗
时间:2024-10-03
在工程建设领域,履约担保是一种常见的风险控制机制,旨在确保工程承包商履约并兑现其财务义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作为工程质量、进度和财务的监督管理者,具有重要的监督职责。因此,需要明确履约担保是否需要给监理,以明确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担保责任。
### 监理与履约担保法律依据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15-2019),"履约担保是承包商向发包人提供的保证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该规范未明确规定履约担保是否需要给监理。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27-2019)也未对此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 不同观点分析关于是否需向监理提供履约担保,业内存在不同观点:
支持给监理提供履约担保:支持者认为,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者,对工程质量、进度和财务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如果承包商违约或因履约能力不足导致工程质量或进度出现问题,监理需要对工程建设进行补救,因此监理有权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以保证其能够履行监督管理义务。 反对给监理提供履约担保:反对者认为,履约担保是承包商向发包人提供的担保,与监理无关。监理的监督管理义务是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不需要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来确保监理的履约能力。而且,如果向监理提供履约担保,会增加承包商的成本,影响工程的经济效益。 ### 司法实践判例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需要给监理提供履约担保的问题,法院的判决存在一定的分歧:
需要给监理提供履约担保:部分法院认为,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者,有权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以保证其能够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1条规定,"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发包人的监理人可以向承包人要求提供按合同投标工程造价一定比例的履约担保。"。 不需要给监理提供履约担保:部分法院认为,向监理提供履约担保没有法律依据。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8条明确规定,"发包人不得以监理为由,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法规、业内观点和司法实践判例,关于是否需要给监理提供履约担保的问题存在争议。需要具体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合同约定来确定。在双方未约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以下原则进行考虑:
如果监理合同明确约定监理有权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履约担保。 如果工程建设规模较大,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公众安全和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监理有权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 如果承包商的履约能力存在疑义,监理有权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总之,是否给监理提供履约担保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业内观点、司法实践判例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应通过合同约定或协商沟通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