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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财产保全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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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财产保全冻结的概述
财产保全冻结是一种临时性法律措施,
法院通过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防止其在
诉讼期间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以保障申请人的胜诉利益。
### 二、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诉讼保全:
*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需要作出保全或者执行判决时,难以执行的;
* 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其财产,或者意图转移、隐匿、变卖其财产,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 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将财产转移给他人,逃避债务的;
* 对依法不准转让的财产,需要保全的;
* 法律规定可以保全的情形。
### 三、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的程序
**1. 提交申请书**
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
* 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 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 申请保全的财产线索;
* 申请保全的理由和证据;
* 保全的范围和方式。
**2. 证据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证据材料,如:
* 合同、发票、借条等债权凭证;
* 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证据;
* 被申请人将财产转移给他人的证据;
* 被申请人逃避债务的证据。
**3. 审查和裁定**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和证据材料后,应当及时审查。符合保全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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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法院在裁定保全措施之前,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
担保。担保方式可以是现金、国债、银行
保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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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执行保全**
裁定保全后,人民法院将冻结令送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法院应当及时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固定资产、车辆等财产。
### 四、解除财产保全冻结
**1. 担保解除**
* 被申请人可以提供担保,请求法院解除保全。
*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之日起5日内提交
反担保。
*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保全。
**2. 法院解除**
* 申请人不符合保全条件的;
* 被申请人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没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
* 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的生活造成重大困难的;
* 法律规定应当解除保全的情形。
**3. 当事人撤回申请**
* 申请人可以随时撤回财产保全申请。
*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撤回申请之日起5日内解除保全。
### 五、注意事项
* 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应当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提出。
* 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充分的证据。
* 申请人不应滥用财产保全冻结措施,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被申请人对财产保全冻结措施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