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怎么自保财产保全
时间:2024-07-16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企业经营面临着各种风险,破产是其中最残酷的结局之一。当企业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走投无路时,破产清算或重整就不可避免。对于企业主和个人来说,如何在破产程序中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损失,就成了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为面临破产困境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份详细的财产保全攻略,帮助您在危机时刻做出明智的选择。
我国现行法律主要将破产分为两种类型: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
1. 破产清算: 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由法院宣告破产,并由清算组接管、收集、管理和处置破产财产,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权人债权,最终消灭破产企业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
2. 破产重整: 指对有恢复经营可能性的债务人,通过制定和执行重整计划,调整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帮助债务人恢复经营能力,继续存续的法律程序。
两种情况下,债务人的财产都将受到法律严格监管,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置。 因此,尽早了解破产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后,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财产保全:
(1)依法清偿债务: 对于已经到期的债务,应尽力筹措资金予以清偿,避免因无力清偿而被申请破产。对于即将到期的债务,可以尝试与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付款,争取时间筹集资金。
(2)依法转让财产: 对于非核心资产,可以考虑依法转让,获取资金偿还债务,避免在破产程序中被低价拍卖。但需要注意的是,转让行为应当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避免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
(3)依法设定担保: 可以将部分优质资产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以解燃眉之急。但是,需要注意担保的范围和比例,避免过度担保,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1)积极参与破产程序: 债务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开展工作,如实申报财产,说明经营状况,并依法行使表决权、建议权等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提出财产异议: 如果管理人未将债务人所有财产列入财产清单,或者将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列入,债务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3)提起撤销权诉讼: 对于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实施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例如低价转让财产、放弃债权等,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追回财产,维护自身利益。
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原则上都要用于清偿债务,但以下财产可以依法予以保留:
1. 债务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和生活费用;
2. 债务人继续经营必需的生产资料和流动资金;
3. 债务人用于公益事业的财产;
4. 法律规定不可执行的其他财产。
此外,债务人还可以积极寻求和解途径,争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以避免破产清算,最大限度地保全自身财产。
破产重组是挽救危困企业的有效途径,也是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面对破产,企业和个人应该理性面对,积极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前进行风险防范,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咨询专业人士,才能在危机时刻做出明智的选择,将损失降到最低。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具体案例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您正面临破产困境,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在律师指导下进行操作,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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