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车会被财产保全吗
时间:2024-07-04
财产保全是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确保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程序中,对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常见的做法。本文将从法律法规、法院实践和案例分析等方面,详细探讨"这个车会被财产保全吗"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0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银行存款 股权、债券 车辆 其他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是否对车辆采取财产保全的依据主要有:
被执行人有履行义务的可能。 申请执行的标的额较大,需要确保执行到位。 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通常情况下,法院对以下各类车辆更有可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价值较高、用于生产经营的车辆 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车辆 有抵押登记但尚未结清贷款的车辆案例一:
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对李某名下的一辆奔驰汽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原因是张某提供证据证明李某有逃避执行的意图。案例二:
执行申请人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向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发现被执行人向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对向某名下一辆玛莎拉蒂汽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原因是该车辆属于向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提供了证据证明向某的配偶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案例三:
执行申请人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陈某借贷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一辆奥迪汽车已经转让给了其妹夫,该转让行为涉嫌恶意逃避执行,法院遂对该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对该转让行为进行调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也可能对已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第三人是恶意受让或者隐瞒车辆下落的。 第三人同意对车辆采取保全措施。 在执行程序终结前,被执行人有恢复履行能力的可能。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此外,在以下情形下,法院也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的。 经过保全期限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的。 法院认为解除财产保全不会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的。综上所述,法院对车辆采取财产保全的条件、程序和适用范围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实践标准。申请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恰当的保全方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避免财产被保全,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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