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怎么算是被冻结
时间:2024-06-18
在涉及经济纠纷的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转移、隐匿或挥霍财产,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通常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其中“冻结”是针对银行存款、股票等财产权利的一种常见保全措施。那么,财产保全怎么算是被冻结了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读。
财产保全中的“冻结”,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禁止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对被冻结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强制措施。冻结并不等于没收,被冻结的财产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被申请人仍然是财产的所有人,只是在冻结期限内,被申请人不能对被冻结的财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处分,例如:转账、提现、交易、赠与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被冻结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银行存款:包括各种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 股票、基金、债券等证券投资; 理财产品、保险产品等金融产品; 网络虚拟财产,例如微信钱包、支付宝账户余额等; 其他财产性权利,例如股权、知识产权等。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法院冻结被申请人财产,以其能够清偿债务为限。因此,法院在冻结财产时,应当遵循比例原则,不得超过被申请人应当承担的债务数额。
财产被冻结,通常以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财产保全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为准。收到该法律文书后,相关机构或个人必须立即协助执行。例如,银行在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会立即冻结被申请人在该银行的账户。此时,该账户就处于被冻结状态,持卡人将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此外,当事人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自己的财产是否被冻结:
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查看是否有被冻结的账户信息; 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是否有针对自己的财产保全案件信息; 咨询相关银行或金融机构,查询账户状态。财产保全的冻结期限,一般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如果案件在一年内没有审结,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继续冻结该财产。
冻结的解除,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申请人主动申请解除冻结; 法院依法作出解除冻结的裁定; 冻结期满,且未续冻的;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的。在财产保全过程中,当事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人有义务如实陈述申请事项,不得恶意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以弥补因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被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被申请人有权在收到财产保全裁定书后,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被申请人有义务配合法院执行财产保全,不得转移、隐匿或挥霍财产; 如果被申请人认为财产保全错误,可以在保全解除后,依法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总之,财产保全的“冻结”是一种重要的司法强制措施,旨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了解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对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如果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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