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财产保全后都冻结什么
时间:2024-05-29
一、财产保全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财产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汇票、股票、债券等财产 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其他应收账款 被告或者被执行人持有的股权、其他权益 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 被告或者被执行人所有的机动车、船舶、飞机等动产 其他可以执行的财产二、财产保全的种类
常见的财产保全措施有以下几种:
冻结财产:禁止相关金融机构或者个人划转、处理被保全的财产 扣押财产:将被保全的财产实际控制在法院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手中 查封财产:禁止被保全的财产的处置、使用和转移 划拨财产:直接将被保全的财产划归申请人所有三、冻结财产的具体内容
在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选择冻结以下财产:
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外币存款等 证券账户:包括股票账户、债券账户、基金账户等 保险账户: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其他金融资产:例如信托产品、理财产品、黄金投资等 应收账款:包括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租金收入等 股权:包括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的股份 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车位等 动产:例如机动车、船舶、飞机等 其他财产:法院认可的其他可以执行的财产四、冻结财产的效力
法院冻结的财产,具有以下效力:
禁止处分:被保全的财产不能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处分行为 停止支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不得划转或者支付被保全的财产 禁止转移:相关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将被保全的财产转移至境外或者其他隐匿处 优先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优先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执行五、解除冻结财产
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撤回申请 被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院认为财产保全不必要的 案件已经终结或者撤诉 出现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六、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证据充分:申请人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被保全财产可能被转移或者隐匿 及时申请:越早申请财产保全,越能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填报完整: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书和相关证据 提供担保:法院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避免因保全措施不当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 及时解除:如果申请人无需继续保全财产,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总的来说,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可以有效地保障申请人的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者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在实践中,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充分重视证据收集、及时申请、注重程序规范等事项,以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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