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费用
时间:2024-05-27
当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时,通常需要向法院提供担保,以保证如果申请保全不当,造成权利人的损失,申请人能够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担保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金钱担保 有价证券担保 银行保函 其他法院认可的担保方式在实践中,财产保全担保最为常见的方式是金钱担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金钱担保的数额一般按照被申请保全财产价值的30%确定。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法院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担保数额提高到50%甚至更高。
除了担保数额外,在财产保全担保过程中还需要缴纳担保费。担保费的数额一般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对于金钱担保,担保费通常为担保数额的1%-3%。对于有价证券担保,担保费一般为担保证券价值的0.5%-1%。对于银行保函,担保费一般为保函金额的1%-2%。
具体的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费用计算如下:
**金钱担保** 担保费 = 担保数额 * 担保费率 **有价证券担保** 担保费 = 担保证券价值 * 担保费率 **银行保函** 担保费 = 保函金额 * 担保费率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担保费用仅供参考,实际的担保费用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担保时,应当以人民法院的具体要求为准。
此外,在财产保全担保过程中,还可能产生其他费用,例如评估费、保管费等。这些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全费和执行费补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32号),财产保全担保费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具体而言,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其销售商品或应税劳务应纳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 财产保全担保合同复印件 法院财产保全裁定书复印件 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自收到纳税人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办理退税手续。
在财产保全担保过程中,当事人可能会因担保费用的问题发生纠纷。例如,申请人认为担保费用过高,而担保人认为担保费用合理等等。对于此类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决。
法院在审理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纠纷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被申请保全财产的价值 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 担保人的经济状况 当地法院的惯例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对担保费用的数额进行裁决。
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费用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充分考虑担保费用问题,并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对于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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