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仲裁财产保全模板
时间:2024-05-23
**引言**
在深圳仲裁中,财产保全是指仲裁庭在仲裁程序开始或进行中的任何时候,为防止或减轻仲裁案件当事人一方可能因另一方的行为遭受无可挽回的损失,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财产保全的申请可以由仲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提出。本文将提供一份深圳仲裁财产保全模板,供相关当事人参考使用。
**当事人信息**
姓名/名称:
住所/注册地: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事项**
请求仲裁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请求保全的原因**
被申请人存在下列行为,可能导致申请人的财产遭受损失或毁损:
**申请保全的依据**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仲裁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仲裁庭有权对争议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本案中,申请人符合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且有充分证据证明被申请人的行为可能导致申请人的财产遭受损失或毁损。
**具体的保全措施**
申请人请求仲裁庭采取下列具体的保全措施: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
申请人已提交下列证据材料以支持本申请:
**申请人保证**
申请人保证本申请书所述所有事实均属真实。申请人同意承担因本申请不当而给被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此致
深圳国际仲裁院
**日期:**
**仲裁庭**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经审查申请人的《深圳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对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请求予以准许。现作出仲裁财产保全令如下:
本仲裁财产保全令自送达之日起 (天数) 内生效。自生效之日起 (天数) 的期限届满,立即解除本仲裁财产保全措施。
被申请人应当配合仲裁庭执行本仲裁财产保全令,不得转移、藏匿、变卖或毁损财产。如有违反,仲裁庭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致,
被申请人:
地址:
日期:
**问: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答:根据深圳仲裁条例,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问:如何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答:财产保全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包括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信息、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等内容。
**问: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少?**
答:深圳仲裁条例规定,仲裁财产保全措施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在特殊情况下,经申请人申请,仲裁庭可以延长保全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问: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
答:仲裁财产保全措施包括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扣押动产、登记禁止处分、转移不动产等。仲裁庭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
**问: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缴纳费用吗?**
答:深圳仲裁条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除缴纳申请费外,还应当向被申请人提供与其所请求的保全范围相当于担保金额的担保。
深圳仲裁财产保全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充分的证据,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仲裁庭在审查财产保全申请时,将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仲裁的公正与权威。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