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倍工资能财产保全吗
时间:2024-05-23
引言
双倍工资,是指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劳动报酬外,另支付一倍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财产保全,是指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对被申请人拥有的财产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临时性措施,以防止财产被转移或处分,确保诉讼执行顺利。本文将深入探讨双倍工资是否能作为财产保全标的物,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和应对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财产保全的标的物可以是金钱、票据、有价证券和其他财产。法院在决定财产保全时,首先要判断申请保全的标的物是否构成财产。双倍工资是否构成财产,存在争议。
支持双倍工资构成财产的观点认为,双倍工资是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而主张的权利,具有经济价值,可以折算成金钱,因此属于财产。此外,司法实践中已经存在将双倍工资作为财产保全标的物的先例。
反对双倍工资构成财产的观点认为,双倍工资具有惩罚性赔偿的性质,不属于典型的财产权范畴。况且,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基于劳动报酬数额,并不能独立存在于劳动报酬之外,因此不应视为财产。
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双倍工资是否能作为财产保全标的物,尚未形成统一见解。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也不尽相同。
有的法院认为,双倍工资不属于财产,因此不能作为财产保全标的物。例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8)粤高法民一终字第1089号判决中就明确表示,双倍工资不具有独立的财产价值,不属于可以予以保全的标的。
而有的法院则认为,双倍工资属于财产,可以作为财产保全标的物。例如,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9)苏民软终字第914号民事判决书中就认定,双倍工资因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而属于财产。
虽然司法实践中对于双倍工资能否作为财产保全标的物尚未达成一致,但在具体操作和应对中,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人方面
被申请人方面
对于双倍工资能否作为财产保全标的物,法律应予以明确规定,以避免司法实践中的分歧。建议立法机关在修改《民事诉讼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时,明确双倍工资的法律性质,并将其纳入财产保全范围。
双倍工资是否能财产保全,是一个疑难问题,引起了法学界和司法实践界的广泛争论。本文从法律规定、司法实践和立法建议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以期对该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司法实践的累积,对于双倍工资能否财产保全的问题必将形成更为清晰的认识和统一的裁判尺度。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