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中财产保全怎么写
起诉书中财产保全是指原告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为防止被告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以确保其胜诉后能够执行判决,而向法院申请对被告的财产采取的一种临时措施。
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法院裁定保全财产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被告或者其他义务人转移、隐匿、变卖其财产,或者有转移、隐匿、变卖其财产的可能;
- 被告或者其他义务人可能出境,有证据证明其履行判决、裁定的义务能力明显不足;
- 申请财产保全是必要的
-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如何在起诉书中申请财产保全
若原告希望在起诉文件中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提出申请
在起诉书中明确申请财产保全,并说明财产保全的理由、目的和范围。
2. 提供证据
提供证据证明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如被告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证据或有出境可能且履行判决能力不足的证据。
3. 确定保全范围
明确拟采取保全措施的具体财产,包括财产种类、数量、价值等信息。
4. 提供担保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申请人需提供担保,一般包括金钱、有价证券或不动产等。担保金额应与被保全财产的价值相当。
起诉书中申请财产保全的范例
```例范
起诉人:XXX
被告:YYY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100万元;
2.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22年10月1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但被告并未按期偿还欠款。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
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最近频频将名下财产转移至境外,并有出境可能的迹象。为防止被告转移、隐匿或变卖其财产,影响原告胜诉后执行判决,原告特向法院申请对被告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请求法院裁定:
1. 冻结被告名下位于XX市的银行存款人民币50万元;
2. 查封被告名下位于XX市XX区的房屋一套,评估价值约为人民币50万元。
原告提供以下证据:
1. 《借款合同》原件;
2. 银行流水账单,证明被告近期有大额资金汇往境外账户;
3. 出入境记录,证明被告近期多次前往国外。
为此,请求法院依法适用财产保全制度,采取上述保全措施,以确保原告胜诉后能够执行判决。
申请人:XXX
2023年3月1日
```
其他注意事项
- 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应及时,不得拖延,否则可能影响保全效果。
- 法院裁定财产保全后,原告应在30日内向法院交付担保。逾期不交付的,视为撤回申请,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 被保全财产权属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保全程序,待权属查明后再决定是否继续保全。
- 被保全财产确有错误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或变更财产保全措施。
- 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不影响债权人实现其担保物权。债权人实现担保物权,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准许后,由执行法院执行。
以上是起诉书中财产保全的写法和相关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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