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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多少天出裁定书?
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如果当事人担心被告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变卖涉案财产,导致无法执行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一、法定保全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申请,应当在受理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也就是说,自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申请之日起
48小时内,应当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
二、裁定书生效时间
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后,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三、保全措施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了以下保全措施种类:
- 冻结存款、汇款
- 扣押、查封财产
- 禁止特定行为
- 其他方法
四、财产保全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相关证据证明材料。
2.
提交申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材料。
3.
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4.
发出保全裁定:人民法院于受理后的48小时内发出财产保全裁定书。
5.
送达裁定:人民法院将裁定书送达当事人。
6.
执行措施:执行部门根据裁定书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五、财产保全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应当准予保全:
1.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有遭受他人侵害的危险的。
2. 财产保全不影响执行判决的。
六、财产保全解除
在以下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1.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因申请人的行为致使保全失去必要性的。
2.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3. 法院认为继续保全不必要的。
七、财产保全执行
人民法院发出财产保全裁定书后,由执行部门对保全裁定的内容进行执行。执行部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执行措施,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八、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
及时提出申请:申请财产保全的最佳时机是在提起诉讼时或诉讼过程中发现被告有转移财产迹象时。
2.
提供充分证据: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有遭受他人侵害的危险,以及申请保全不影响执行判决。
3.
费用预交:法院受理财产保全申请时,需要预交一定的费用。
4.
后果承担: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据骗取法院裁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在受理后的
48小时内作出裁定。财产保全措施种类多样,申请人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措施,并及时提交申请,提供充分证据,以便人民法院及时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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