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申请书 保函
时间:2024-05-23
一、申请财产保全目的
为防止被告人转移、隐匿、毁损其财产,保障本案诉讼顺利进行和判决的有效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八条及其他相关规定,特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贵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______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______的银行存款、动产和不动产等价值______元的财产。
二、保函
申请人已向______银行提出保函担保申请,保函金额为______元,担保期限至本案裁判结果生效后______日止。保函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______人民法院提交。
三、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______公司法定地址为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其关联公司有______公司等。(联系方式、地址等)
四、申请人享有的实体权利
(详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申请人享有何种实体权利)
五、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证据及事实
(详述被申请人在本案中存在转移、隐匿、毁损财产行为的证据及事实。证据可以包括:银行流水记录、聊天记录、公证文书、证人证言等)
六、财产保全的范围
(列举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的银行存款、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具体数额或价值)
七、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
(从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和证据依据出发,详细阐述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包括本案存在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被告人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风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
八、申请人请求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对被申请人______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______的银行存款、动产和不动产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价值______元的财产,直至本案裁判结果生效后______日止。
九、附件
1. 本申请书原件1份、副本1份;
2. 证明保函材料的复印件;
3. 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行为的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人: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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