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后驳回起诉再起诉
时间:2025-05-08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一种确保将来能够实际执行法院判决的制度。当原告担心被告转移财产,无法履行将来的判决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或扣押被告的财产。但有时案件审理过程并不顺利,可能出现起诉被驳回的情况。那么,在财产保全后,起诉被驳回,是否可以再次起诉呢?这是本文将探讨的主题。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限制处分或转移的措施,确保将来人民法院的判决能够得到实际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由此可见,财产保全是一种民事诉讼保全制度,其目的在于确保人民法院的判决能够得到实际执行,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通常发生在起诉之后,法院受理案件之前或受理案件之后。如果法院在审查起诉材料时发现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会作出驳回起诉的决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起诉,应当在七日内立案,立案后,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分别情形,在受理通知书加注相关内容,或者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驳回起诉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了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形,包括:人民法院对下列民事纠纷,不予受理:(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的;(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仲裁、行政复议或者履行行政裁决程序的;(三)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四)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提起诉讼或者应当终止诉讼的。
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了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包括: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起诉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分别情形,在受理通知书加注相关内容,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由此可见,法院在审查起诉时,会对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查。如果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会作出驳回起诉的决定。
那么,在财产保全后,起诉被驳回,是否可以再起诉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或者法定住所地,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适用本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上诉请求的理由和根据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也可以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不得再上诉。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存在遗漏或者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或者原判决违反法律或者错误适用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分别情形,改判,或者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依法作出判决、裁定。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不得再上诉。"
由此可见,在财产保全后,起诉被驳回,原告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上诉法院仍然驳回起诉,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可以再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的;
2.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仲裁、行政复议或者履行行政裁决程序的;
3.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4.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提起诉讼或者应当终止诉讼的;
5.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对于前四种情形,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一般不能再起诉。因为这些情形涉及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诉讼程序的选择以及诉讼的条件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再起诉。
对于第五种情形,即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可以补正相关材料,再行起诉。
在财产保全后,起诉被驳回,如果符合再起诉的条件,原告可以再起诉。再起诉的程序与第一次起诉的程序基本相同,包括起诉、立案、审理、判决等阶段。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起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在再起诉时,原告需要提交符合上述条件的起诉状,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
在财产保全后,起诉被驳回,再起诉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再起诉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应当与第一次起诉相同,不得扩大诉讼请求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2.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时,会说明驳回起诉的理由,原告需要根据驳回起诉的理由进行补正,确保起诉符合法定条件。
3.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上诉法院仍然驳回起诉,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可以再起诉。
4.在再起诉时,原告需要提交新的起诉状,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
5.如果原告在再起诉时扩大了诉讼请求或者变更了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可能会裁定驳回起诉。
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裁定冻结乙公司银行账户。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甲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诉讼请求,裁定驳回起诉。甲公司补正了相关证据材料,再行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例2:丙公司与丁公司发生股权纠纷,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裁定冻结丁公司股权。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该纠纷属于公司内部纠纷,应当由公司内部解决,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裁定驳回起诉。丙公司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仍然驳回起诉,则丙公司不能再起诉。
综上所述,在财产保全后,起诉被驳回,是否可以再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符合再起诉的条件,原告可以再起诉,但需要注意再起诉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如果不符合再起诉的条件,则不能再起诉。在具体操作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