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保全期间转移财产怎么办
时间:2025-05-06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一种常见的诉讼行为。然而,一些被保全人为了避免财产被执行,在保全期间转移财产,企图躲避法律责任。这不仅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司法秩序。那么,如何应对被保全人这种“金蝉脱壳”的行为?申请人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申请或者自己主动采取的一种临时措施,依法限制被申请人或当事人对财产的处置行为,从而保证生效裁判或具体行政行为能够得到执行。其目的在于通过对财产的暂时控制,防止将来判决或裁定的执行因被申请人或当事人的财产变化而难以进行或无法进行。
被保全人转移财产的行为,通常是指被保全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通过各种手段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已被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或隐匿、转让财产权利,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无偿转让财产,或利用与他人串通的合同关系转移财产,或利用虚假债务转移财产等方式,试图使人民法院对该财产的执行难以实现的行为。
被保全人转移财产的行为,不仅影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被保全人转移财产的行为可能构成民事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刑事责任:如果被保全人转移财产的行为涉嫌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对被保全人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难:被保全人转移财产的行为,使人民法院对该财产的执行难以进行,导致执行困难,甚至出现“执行不能”的情况,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面对被保全人转移财产的行为,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及时收集证据:申请人应及时收集、固定被保全人转移财产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变卖合同、财产转移协议等,以便日后进行诉讼或仲裁时使用。
申请追加保全:如果被保全人转移财产的行为导致原保全措施难以保障申请人的权益,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保全,请求人民法院对被保全人其他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先予执行:如果被保全人转移财产的行为导致申请人利益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请求人民法院对已被保全的财产进行执行。
申请变更、解除保全:如果被保全人转移财产的行为导致原保全措施不符合保全的条件,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解除保全。
提起诉讼或仲裁:如果被保全人转移财产的行为已经造成实际损失,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被保全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申请刑事追责:如果被保全人转移财产的行为涉嫌犯罪,申请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被保全人的刑事责任。
【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经济纠纷,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依法对乙公司名下的一套房产采取了保全措施。随后,乙公司将该房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其关联公司丙公司。甲公司得知后,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异议,并提供了乙公司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撤销对该房产的保全措施,并追加保全了乙公司名下的另一套房产。同时,人民法院对乙公司的行为予以罚款处理。
【分析】本案中,乙公司转移财产的行为,不仅未能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反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追加保全了乙公司名下的另一套房产,保障了申请人甲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人民法院对乙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维护了司法权威。
综上所述,被保全人转移财产的行为不仅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司法秩序,将面临民事、刑事、行政等多重法律责任。申请人面对被保全人转移财产的行为,应及时收集证据,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司法机关也应加强对被保全人转移财产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司法公正,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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