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实操技巧培训总结
时间:2025-04-03
财产保全是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可以有效保障胜诉判决的执行,避免判决难以执行的风险,是诉讼中保障债权实现的一项重要手段。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充分利用财产保全制度,并结合具体案件的特点,选择适当的保全时机、保全方式,并准确提供被保全人的财产状况,是律师在实操中需要掌握的技巧。
以下将结合实务经验,从保全时机、保全方式的选择,以及如何调查被保全人的财产状况等方面进行总结,以期提供一些实操技巧上的参考。
选择适当的保全时机,是财产保全成功与否的关键。保全太早,可能导致法院认为没有必要性;保全太晚,又可能错过最佳时机,导致保全对象被转移或处分。
诉讼前保全:诉讼前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
急需保全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在急需保全的情况下,可以在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例如,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但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或者债务人信用恶化、经营不善,可能导致无力偿还债务等情形时,可以考虑诉前保全。 起诉之前置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在起诉前,申请诉前停止变卖、转移被申请人持有的股票等财产,或者申请诉前停止有关不动产、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的登记、变更手续。例如,在股权转让纠纷中,申请诉前停止股权变动登记;在商标侵权纠纷中,申请诉前停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变更登记等。诉讼中保全:诉讼中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
诉讼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发现被保全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或者发现被保全人的财产状况出现变化,可能影响到将来判决的执行,可以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一审保全未获准,二审时可以重新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人在一审中提出但人民法院未采纳的财产保全申请,在二审过程中,发现采纳该财产保全申请的必要性,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选择适当的保全方式,是保全成功与否的关键。保全方式主要包括冻结银行存款、冻结收入、查封动产、查封不动产等。
冻结银行存款:冻结银行存款是保全中最常见的手段,也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考虑申请冻结银行存款: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但债务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冻结银行存款,防止债务人转移资金,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 债权数额明确,但债务人拒绝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冻结银行存款,以债权数额为限,冻结债务人的银行存款,保障债权的实现。冻结收入:冻结收入是指向法院申请冻结被保全人特定收入的财产保全方式。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考虑申请冻结收入:
被保全人主要收入来源明确:如果被保全人主要收入来源明确,例如工资、租金等,可以申请冻结该部分收入,以保障将来判决的执行。 其他保全方式难以保障债权:如果被保全人没有足够的银行存款,或者动产、不动产难以变现,可以考虑申请冻结收入,以保障债权的实现。查封动产、查封不动产: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考虑申请查封动产或不动产:
被保全人有足额的动产或不动产:如果被保全人有足额的动产或不动产,可以申请查封该动产或不动产,防止被转移或处分,保障将来判决的执行。 其他保全方式难以保障债权:如果被保全人没有银行存款,或者收入来源不明确,可以通过查封动产或不动产的方式,保障债权的实现。调查被保全人的财产状况,是财产保全成功与否的关键。只有准确掌握被保全人的财产状况,才能选择适当的保全方式,并提高保全的成功率。
调查被保全人的银行账户:调查被保全人的银行账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查询被保全人的工商登记信息: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必须在工商部门登记其基本信息,包括公司的银行账户信息。可以通过查询被保全人在工商部门的登记信息,了解其银行账户的开户行和账号。 查询被保全人的税务登记信息:根据《税收征管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必须在税务部门登记其税务信息,包括公司的银行账户信息。可以通过查询被保全人在税务部门的登记信息,了解其银行账户的开户行和账号。 调查被保全人的交易对手:如果被保全人有对外投资或借贷行为,可以通过调查其交易对手,了解被保全人的银行账户信息。调查被保全人的动产、不动产:调查被保全人的动产、不动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查询被保全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根据《物权法》等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信息是公共信息,任何人可以查询。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被保全人的不动产信息,包括房屋、土地等。 查询被保全人的车辆登记信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车辆登记信息是公共信息,任何人可以查询。可以通过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被保全人的车辆信息。 调查被保全人的其他财产信息:如果被保全人有其他动产或财产权利,可以通过调查其交易对手、相关部门等方式,了解被保全人的其他财产信息。以下通过一个实操案例,进一步说明财产保全的实操技巧:
某公司与甲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经调查发现,甲公司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且主要银行账户资金流水异常,存在被转移的风险。为保障将来判决的执行,某公司决定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保全时机选择:某公司决定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因为存在被保全人转移财产的风险,属于急需保全的情形。
保全方式选择:某公司决定申请冻结银行存款和查封不动产。因为根据调查,甲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有被转移的风险,且有足额的不动产。
调查被保全人的财产状况:某公司通过以下措施,调查了甲公司的财产状况:
查询工商登记信息:了解到甲公司的基本工商登记信息,包括注册资本、股东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等。 查询税务登记信息:了解到甲公司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和账号。 调查交易对手:发现甲公司有对外投资行为,并了解到其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 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了解到甲公司名下有若干套房屋,并了解到房屋的具体位置和价值。通过以上措施,某公司掌握了甲公司的财产状况,并成功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甲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和查封了其不动产,保障了将来判决的执行。
财产保全是诉讼中保障债权实现的一项重要手段,选择适当的保全时机和保全方式,并准确调查被保全人的财产状况,是财产保全成功与否的关键。通过对保全时机、保全方式的选择,以及调查被保全人财产状况的实操技巧总结,希望能够为律师在实务中运用财产保全制度提供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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