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担保可以做财产保全吗
时间:2025-03-25
我们常听到“没有担保就不能做财产保全”的说法,这句话给许多债务人或被执行人带来了不少困扰。当一个人陷入债务危机,或在诉讼中被判承担一定责任时,往往会很焦急地想为自己保留一些财产,以免遭到执行后一无所有。那么,真的没有担保就无法做财产保全吗?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聊聊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被转移隐匿,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作出禁止令或者采取暂时扣押的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法院在受理案件前或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了避免判决执行时出现困难,而采取的暂时冻结或扣押财产的措施。
那为什么有人说“没有担保不能做财产保全”呢?这其实是有一定原因的。
要点:财产保全的担保制度
财产保全本身是为了保障将来的判决执行,但同时,财产保全也会对被保全人的财产权利造成一定的限制和影响。因此,我国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以保证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的申请,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或者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不充分、不有效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人逾期未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由此可见,在一般情况下,法院确实会要求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提供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如果在法院指定的期间内未提供担保,法院则会解除财产保全。
但这里要注意的是,法律中也有“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的表述。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财产保全都需要担保,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要点2:不需要担保的财产保全情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下列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申请人提供担保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是否接受:
(一)对侵权行为或者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请求赔偿的;
(二)对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抚恤金等请求给付的;
(三)对存款、债券、股票等请求返还的;
(四)对依法冻结的财产请求继续冻结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提供担保或者由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以下五种情况下,法院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由申请人提供担保后,由法院经审查决定是否接受担保:
对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请求赔偿的。比如,因交通事故、产品质量问题等侵权行为,或因合同违约等导致损害,请求赔偿的案件。
对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抚恤金等请求给付的。这类请求通常涉及民生问题,法院会优先考虑申请人的诉求。
对存款、债券、股票等请求返还的。这类财产本身就有明确的所有权归属,法院可以直接裁定返还。
对依法冻结的财产请求继续冻结的。如果该财产已经被其他法院或有权机关冻结,法院可以直接裁定继续冻结。
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提供担保或者由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的其他情形。这给予了法院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担保。
要点3:无法提供担保时可以采取的措施
如果确实无法提供担保,申请人也不必过于焦虑,因为法律还提供了其他解决途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确无力提供担保或者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提供担保的,可以通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由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后,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确实无法提供担保,法院可以通知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由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后,法院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
此外,如果申请人确实无法提供担保,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救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当事人因经济困难参加民事诉讼,按照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确有困难的,或者申请财产保全,因财产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经济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申请财产保全或者申请先予执行的担保。”
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确实经济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救助,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或者同意申请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
综上所述,虽然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要求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提供担保,但法律也规定了不需要担保的例外情形。如果确实无法提供担保,申请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救助或由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因此,当我们遇到债务危机或诉讼纠纷时,不要过于焦虑,可以尝试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寻求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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