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被保全还可以执行嘛
时间:2024-09-29
在司法实践中,财产保全和执行措施都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是指在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裁定之前,采取一定措施,暂时限制被申请人对财产实施处分或者其它行为,从而防止将来生效判决难以执行的一种诉讼保全制度。执行措施则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实行清偿、变卖或者扣押、冻结等措施,以便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要求,最终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利。
那么,财产被保全后,还能否被执行呢?这个问题涉及到司法实践中财产保全和执行措施的衔接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法律问题。下面,我们将从财产保全和执行措施的性质、目的、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分析,全面解答财产被保全后是否还可以被执行的问题。
一、财产保全和执行措施的性质
1、财产保全的性质
财产保全作为诉讼保全制度的一种,其本质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一般不对申请人的实体权利是否存在进行实质审查,仅对申请人提出的权利是否存在争议以及是否有丧失、毁损的危险进行审查。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在于保证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实际执行,从而保障申请人的实体权利能够得到实现。
2、执行措施的性质
执行措施是人民法院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基础上,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清偿、变卖或者扣押、冻结等措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实体权利能够得到实际执行和实现。
二、财产保全和执行措施的目的
1、财产保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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