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提示书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4-09-25
在司法实践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或依职权提出后,对当事人财产采取限制处分或转让措施的强制性临时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实现。财产保全提示书则是人民法院送达当事人的法律文书,用于告知当事人财产保全的情况,提示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那么,财产保全提示书具体是什么意思?有哪些作用和注意事项?下面将从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财产保全提示书的作用和注意事项、财产保全提示书的样本分析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帮助大家全面了解财产保全提示书。
一、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
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防止一方当事人通过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行为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的采取具有较强的自主裁量权,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公正。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明确:“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滥用,不得造成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财产损失。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严格区分案件执行财产和其他财产,不得对与案件无关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上述规定进一步强调了财产保全的合理性、必要性,要求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严格区分涉案财产和其他合法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影响。
二、财产保全提示书的作用和注意事项
1. 财产保全提示书的作用
财产保全提示书是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向当事人送达的法律文书,具有提示和告知的作用。具体来说,财产保全提示书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告知财产保全的情况: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应当及时向当事人送达财产保全提示书,告知当事人财产已被采取保全措施,包括保全的财产种类、数量、金额等具体情况,以及采取保全措施的原因和法律依据等。
(2)提示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人民法院应在财产保全提示书中明确告知当事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包括申请复议、提供财产清单、申报财产状况等,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3)提示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应当及时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在财产保全提示书中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权利和期限,以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请复议的权利。
2. 财产保全提示书的注意事项
在收到财产保全提示书时,当事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及时阅读和了解提示书内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财产保全提示书的内容,全面了解财产保全的情况,包括保全财产的种类、数量、金额等,以及采取保全措施的原因、法律依据和保全期间的权利义务等,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注意申请复议的期限:如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应在收到裁定书(或财产保全提示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申请复议应提交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提供裁定书(或财产保全提示书)等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应注意复议申请的期限,逾期将不再受理。
(3)如实申报财产状况: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被保全人负有申报财产状况的义务。被保全人应在收到财产保全提示书后,如实向人民法院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包括财产种类、数量、金额、所在地等,不得隐瞒、转移或故意毁损财产,以免承担法律责任。
(4)提供财产清单: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申请人负有提供财产清单的义务。申请人应在收到财产保全提示书后,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详细的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种类、数量、金额、所在地等,以便人民法院准确采取保全措施,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财产保全提示书的样本分析
下面以一个财产保全提示书的样本为例,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财产保全提示书的具体内容和格式。
(样本)财产保全提示书
(20xx)×民保字第×号
申请人:×××,男,××岁,×族,住××市××区××路×号。
被申请人:×××,男,××岁,×族,住××市××区××路×号。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情况紧急,于××××年××月××日对被申请人×××位于××市××区××路×号房产进行了查封。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被保全财产:位于××市××区××路×号房产。
二、保全原因:因本案情况紧急,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故对上述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三、申请人权利义务:
(一)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
1. 查询、复制被申请人相关财产的登记资料;
2. 要求被申请人报告财产状况;
3. 申请复议。
(二)申请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 提供详细的财产清单;
2. 如实申报财产状况;
3. 赔偿被申请人因错误保全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申请人权利义务:
(一)被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
1. 查询、复制申请人相关财产的登记资料;
2. 申请复议。
(二)被申请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 报告财产状况;
2. 不得转移、隐匿、毁损被保全财产。
五、申请复议的期限:申请人、被申请人对本院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提示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
特此提示。
××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月×日
通过对上述财产保全提示书样本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财产保全提示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案号、案由和当事人基本信息:包括人民法院的名称、案号、案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住址等基本信息。
2. 被保全财产:明确列出被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包括财产的种类、数量、金额、所在地等具体情况。
<3> 3. 保全原因:说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原因,如“因情况紧急”、“防止转移财产”等。4.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分别列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如查询财产、报告财产状况、申请复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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