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前保全担保要房产原件吗
时间:2024-07-22
房产作为一种具有较高价值的资产,在法律纠纷中常被作为诉讼保全的对象之一。为防止当事人处分或转移被保全的房产,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房产原件或者出具担保。那么,诉前保全担保要房产原件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人民法院保全的财产,根据不同情况,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存款,取缔行为; (二)扣留、提取证据; (三)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停止侵害、妨碍行为,或者为受诉讼影响的财产设定管理人; (四)禁止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处分、转移、隐匿、毁损与纠纷有关的财产。
对于房产诉前保全,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是否需要提供房产原件。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做法不尽相同。1、要求提供房产原件 一些法院认为,诉讼保全房产的目的在于防止被申请人处分或转移财产,而房产原件是产权证明,只有持有房产原件,才能有效防止其被处分或转移。因此,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房产原件作为担保。 2、不要求提供房产原件,但要出具担保 还有一些法院认为,要求提供房产原件可能会造成被申请人不必要的损失,而且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诉前保全房产必须提供原件。因此,不直接要求提供房产原件,而是要求被申请人出具保证不处分该房产的担保或者冻结房产账户。 3、视具体情况而定 有些法院则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例如,如果房产价值较高,或者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处分或转移房产的意图,那么法院可能会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房产原件。而如果房产价值较低,或者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法院则可能会允许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代替。
从司法实践来看,各地法院对于房产诉前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房产原件的做法并不一致。因此,建议申请人在申请保全时,先向法院咨询了解当地法院的具体做法。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院要求提供房产原件作为担保,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供。否则,法院可能会驳回其申请。 如果法院不要求提供房产原件,但要求出具担保,申请人可以提供以下担保: (一)保证金:申请人向法院提供一定数额的现金或者银行保函作为担保。 (二)抵押担保:申请人以自己的房产或者其他财产向法院抵押担保。 (三)第三人担保:申请人找第三方(如担保公司或个人)向法院提供担保。
1、提供房产原件后,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毁。 2、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提供房产原件或者未及时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驳回其保全申请或者解除保全措施。 3、法院解除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当及时向被申请人返还房产原件或者解除担保。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对于诉讼双方均持有房产原件的情况,法院一般会责令双方各自保管房产原件,并在判决或者裁定后,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向另一方返还房产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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