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用车辆抵押担保书
时间:2024-07-04
为确保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对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人民币(此处填写金额)元的债务得到有效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担保书。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并办理完全合法手续的车辆(以下简称抵押标的)抵押给乙方,抵押标的的基本信息如下:
车辆类型:(此处填写车辆类型) 品牌型号:(此处填写车辆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此处填写车牌号码) 发动机号:(此处填写发动机号) 车架号:(此处填写车架号)甲方对乙方负有人民币(此处填写金额)元的债务(以下简称债务),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为维护其债权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等。
甲方承诺在签订本抵押担保书后(此处填写期限)内,协助乙方向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保证本抵押登记具有优先权,不受任何债权或其他权利负担的妨碍。
抵押标的由甲方实际占有和使用,并负责维护其良好的状态和性能。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抵押标的进行处分,包括出售、转让、出租、抵押等。若甲方违反本条约定,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抵押担保书,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
抵押标的真实合法,不存在任何纠纷或瑕疵; 抵押标的没有被其他债权人抵押或担保; 定期对抵押标的进行保养和维护,保证其良好的使用状态; 不得将抵押标的转移至他处或改变其用途; 配合乙方对抵押标的进行查验和处置; 及时向乙方通报抵押标的的任何重大变化情况;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抵押标的价值受损或灭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保证:
妥善保管抵押登记文件; 在甲方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及时解除抵押登记; 尊重甲方对抵押标的的占有和使用权; 对因自己原因导致抵押标的价值受损或灭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债务。若甲方不能按期履行债务,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甲方立即履行债务; 要求甲方提供担保或追加担保; 通知甲方提前清偿全部债务; 依法处分抵押标的,以清偿债务。当甲方发生违约行为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标的。处分抵押标的所得价款,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处分抵押标的的费用; 乙方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 甲方的其他债务; 剩余款项返还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抵押担保书无法履行或难以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抵押担保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因本抵押担保书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抵押担保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此处填写约定内容) (此处填写约定内容)姓名:(此处填写甲方姓名)
日期:(此处填写签名日期)
名称:(此处填写乙方名称)
负责人:(此处填写乙方负责人)
日期:(此处填写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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