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不发工资申请财产保全
时间:2024-06-12
当公司因各种原因拖欠员工工资时,员工除了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权外,还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以防止公司将资产转移或隐匿,从而保障员工的债权实现。
申请财产保全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有明确的财产保全请求 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 请求的保全措施符合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证据材料(证明被申请人拖欠工资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可能的证据)、财产保全担保金(由法院确定数额) 向法院提交申请:向被申请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材料 法院审查: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 法院裁定: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法院作出是否准予财产保全的裁定法院准予财产保全后,可以采取下列保全措施: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查封被告人的房屋、土地、车辆等财产;扣押被告人的银行存款、股票等财产;冻结被告人的账户 禁止处分财产:禁止被告人转让、出售、赠与、租赁、抵押其财产 指定财产管理人:指定专门人员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管理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被申请人已履行债务 申请人撤回申请 法院认为财产保全不必要或者保全措施不当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及时提出申请:一旦发现公司有拖欠工资迹象或转移资产可能的,应及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提供充分证据: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拖欠工资事实以及有转移财产可能的 谨慎申请:财产保全是一种强制措施,可能影响被申请人的正常经营活动,因此应谨慎申请 承担相应费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向法院缴纳保全担保金,担保金数额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申请财产保全是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可以防止公司恶意转移或隐匿资产,切实保障员工的工资利益。员工在遭遇拖欠工资时,应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可申请财产保全,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至二百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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