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履约保函需要开收据吗怎么写
时间:2024-10-06
在工程建设或其他项目交易中,履约保函是保证承包方履约的重要工具,用于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而针对是否需要开收据的问题,不同地区和行业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以下是相关知识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开收据应符合以下要求:
开收据方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收据应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发票 开收据时,应如实填写发票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但针对履约保函,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明确的税赋规定,因此在实践中常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在某些地区或行业,履约保函被视为一种担保凭证,而不属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范围,因此无需开具收据。例如:
财政部、审计署等政府部门下发的关于履约保函无需开具收据的通知 工程建设行业协会或甲方明确规定履约保函无需开具收据在少数情况下,也可能需要对履约保函开具收据,主要有以下原因:
税务机关要求:若税务机关认定履约保函属于服务性质收入,则需要开具收据缴纳相关税款。 甲方要求:部分甲方出于内部管理需要,要求承包方对履约保函开具收据作为入账凭证。如果需要对履约保函开具收据,按照相关规定,应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发票,具体操作如下:
填写发票抬头:收款方为银行或担保机构 填写发票金额:为履约保函的保函金额 填写发票品名:应明确标注为"履约保函" 填写其他信息:包括开票日期、收款单位税号、发票种类、服务项目等 加盖发票专用章:由有权开具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加盖 取得联次:一般保留三联,一份交税务机关,一份给付方,一份留存是否需要对履约保函开具收据取决于具体地区的规定和实际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无特殊规定,则无需开具收据。但如果税务机关或甲方要求,则需要按照规定使用专用发票开具。开具收据时应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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