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履行后财产保全如何解除
时间:2024-09-30
履行后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利,责令被执行人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禁止被执行人作出一定行为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适用。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呢?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后,如何解除?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扣押、查封被执行人财产时,应当通知被执行人、财产持有人或者财产保管人。人民法院采取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二)、(四)项措施的,被执行人、案外人可以提出异议。人民法院采取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措施的,案外人可以提出异议。人民法院采取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措施的,被执行人、案外人可以提出复议。人民法院采取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措施的,被执行人、案外人可以提出异议或者复议。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冻结、扣押、查封被执行人财产时,应当通知被执行人、财产持有人或者财产保管人。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人民法院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措施,被执行人、案外人可以提出复议;人民法院采取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措施的,被执行人、案外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
一、人民法院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的条件
人民法院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必须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可以依申请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进行审查,申请书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书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补正。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人补正的申请书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决定。
2、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
人民法院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必须有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可以依申请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必须审查被执行人是否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没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的,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
3、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必须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可以依申请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必须审查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明显缺乏履行能力的,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
二、人民法院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的程序
人民法院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申请人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进行执行。人民法院决定不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采取保全措施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2、人民法院作出采取保全措施的决定
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申请人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进行执行。人民法院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同时发出报告财产令,要求被执行人如实报告财产情况。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当向被执行人说明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不利后果。
3、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进行执行
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当及时进行执行。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的,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有暴力抗拒执行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公安机关协助执行。
三、人民法院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的效果
人民法院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达到下列效果:
1、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可以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可以依申请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被执行人不能再转移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控制,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2、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债务
人民法院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可以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债务。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被执行人有逃避债务的行为,可以依申请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被执行人不能再逃避债务,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行为进行控制,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债务,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防止被执行人隐匿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可以防止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被执行人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可以依申请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被执行人不能再隐匿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控制,防止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人民法院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如何解除
人民法院采取履行后财产保全措施后,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
1、人民法院裁定解除
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采取保全措施不当的,可以裁定解除保全措施。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应当向申请人、被执行人发出解除保全措施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后,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被执行人,并要求其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恢复原状。
2、人民法院决定解除
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采取保全措施错误的,可以决定解除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决定解除保全措施,应当向申请人、被执行人发出解除保全措施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决定解除保全措施后,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被执行人,并要求其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恢复原状。
3、人民法院依申请解除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被执行人、案外人提出异议或者复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异议书或者复议书后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解除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审查被执行人、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或者复议,应当向提出异议或者复议的人发出审查通知书,并同时向对方发出应诉通知书。人民法院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解除保全措施、驳回异议或者复议、变更保全措施等决定。
4、人民法院依申请恢复原状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被执行人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保全措施,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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