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财产保全咨询电话
时间:2024-08-04
财产保全在仲裁中的重要性
仲裁财产保全是仲裁程序中一项重要的措施,旨在防止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转移或变卖财产,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有效保障申请人实现胜诉权益,确保仲裁裁决得到执行。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包括:
金钱、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货物、机器设备、建筑物等 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仲裁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 证据材料财产保全的程序
在收到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根据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必要性及初步证据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将作出财产保全裁定。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常见的保全措施包括:
冻结银行存款 查封不动产 扣押动产财产保全的解除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仲裁委员会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撤回申请 申请人的目的已经达到 仲裁裁决已生效,并且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已得到实现 仲裁裁决已裁定驳回申请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财产保全裁定有重大错误财产保全的争议解决
如果对财产保全裁定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核。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7天内作出决定。如果当事人不服复核决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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