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跟小组打官司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时间:2024-08-03
在诉讼程序中,如果当事人担心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导致无法执行生效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跟小组打官司时,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与申请人之间的财产保全程序基本相同,但也有以下特点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申请主体
1. 申请人:跟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 2. 被申请人:小组(以小组名义参与诉讼)或其成员。
二、财产范围
1. 对于小组名下财产,可以申请保全小组名下的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 2. 对于小组成员个人财产,在小组财产不足以执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保全小组成员的个人财产。但需要提交证据证明该小组成员与申请人之间的债务关系,以及该小组成员个人财产与组之间的关系。
三、保全方法
1. 查封、扣押、冻结: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小组名下的财产或小组成员的个人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 2. 禁止处分:法院可以责令小组成员,不得擅自处分组的财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申请材料
1. 财产保全申请书:载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保全的财产、保全的理由、保全的范围、保全的方式等; 2. 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副本; 3. 证据材料:证明小组与申请人之间的债务关系、证明小组财产或成员个人财产状况的证据等。
五、申请程序
1.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 法院审查材料,符合条件的,将裁定准予财产保全; 3. 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裁定后20日内向法院提供担保; 4. 担保提供的有效期内,法院将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六、注意事项
1. 及时提出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在提起诉讼或仲裁后及时提出,以免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 2. 提供充分证据: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支持申请理由,否则法院可能驳回申请; 3. 保证担保的充分性: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应当与保全财产的价值相适应,否则法院可能拒绝保全; 4. 定期续保:财产保全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定期向法院续保,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 5. 注意保全时间: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一般在48小时内对是否采取保全措施作出裁定,因此申请人应当注意时间.
七、申请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46条第1款规定,“申请诉讼保全的,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费按照保全标的金额按照下列比例计算:
1、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1000元;
2、超过20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2000元;
3、超过50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3000元;
4、超过100至200万元(含200万元)的,4000元;
5、超过200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5000元;
6、超过500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8000元;
7、超过1000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12000元;
8、超过2000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18000元;
9、超过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25000元;
10、超过10000万元的,按照1.5%计算。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八、法律依据
1.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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