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查询网
时间:2024-07-27
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查询网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导建立的全国统一的财产保全信息系统,旨在方便当事人查询和了解法院对其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查询网已覆盖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查询范围
通过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查询网,当事人可以查询法院对自己名下的以下财产依法采取的保全措施:存款、保险金、股权、动产、不动产等。
查询方式
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财产保全信息:
网络查询:当事人登录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查询网(https://pcq.court.gov.cn)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证件类型等个人信息和安全码,即可查询本人财产保全信息。 线下查询:当事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当地人民法院或者其授权的查询点,现场查询财产保全信息。查询结果
查询结果将显示以下信息:债权人、债务人、标题、查封、冻结等保全类型、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申请执行标的、案件类型、执行案号、立案时间、联系电话等。
使用注意事项
在使用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查询网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查询时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否则无法查询。 查询结果仅供参考,具体财产信息以法院出具的文书为准。 查询网不提供案件详情和具体执行进展信息,若有需要,当事人应向相关法院咨询。 查询服务免费提供,如有收取费用的情况,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保全措施的效力
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当事人应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全措施会对当事人的财产処分权产生限制,根据不同财产类型,保全措施的效力如下:
存款、保险金等金钱债权:冻结后,被执行人不得提取、转账或质押。 动产:查封后,被执行人不得转移、变卖或损害。 不动产:查封后,被执行人不得转让或抵押。 股权:冻结后,被执行人不得转让或质押。释保全程序
如当事人认为保全措施不当或执行完毕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释保全。法院经审查后,若符合条件,将解除保全措施。具体释保全程序如下:
书面申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释保全申请,说明释保全理由和提供相关证据。 法院审查: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当事人身份、保全措施情况和释保全理由。 释保全决定: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会制作释保全决定书,解除保全措施。若申请不符合条件,法院将驳回申请。结语
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查询网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的途径,能够及时准确地查询财产保全信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积极查询和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当事人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财产权利,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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