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保全申请书和财产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4-07-22
在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过程中,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损毁财产,保障将来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我国法律赋予了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权力,即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其中,以财产保全最为常见。实践中,当事人申请保全可以分为诉讼保全和执行保全两种情形。
一、财产保全的概念和申请条件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或执行过程中,为保障将来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裁决以及其他可以申请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而对被申请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二)申请人提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三)申请有事实根据;
(四)不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二、执行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区别
实践中,当事人申请的财产保全,根据其申请的时间不同,又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诉讼保全和执行保全。
(一)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在诉讼开始后、判决生效前,为防止当事人(主要是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确保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依法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诉讼保全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由作出裁定的法院负责执行。
(二)执行保全,是指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或为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控制、扣押、冻结等措施。执行保全由申请执行人申请,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负责采取保全措施。
三、执行保全申请书
(一)执行保全申请书的首部
1. 标题:执行保全申请书
2. 当事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执行保全申请书的正文
1. 引言:写明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文号、作出单位、生效时间、内容,以及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等内容。
2. 事实和理由:陈述需要申请执行保全的事实和理由,重点说明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例如财产被转移、隐匿、损毁等。
3. 保全请求:写明需要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例如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以及保全财产的具体名称、数量、价值等信息。
(三)执行保全申请书的尾部
1. 落款: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 日期:申请日期
四、财产保全申请书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的首部
1. 标题:财产保全申请书
2. 当事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已经起诉,还需要写明案件的案号。
(二)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正文
1. 引言:简单介绍案件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2. 申请保全的理由:重点说明需要申请保全的理由,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例如财产被转移、隐匿、损毁等。
3. 保全请求:写明需要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例如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以及保全财产的具体名称、数量、价值等信息。
4. 担保: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在财产保全申请书中写明是否愿意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方式和数额,并提交相应的担保材料。
(三)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尾部
1. 落款: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 日期:申请日期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执行保全,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两年内提出申请。超过两年,申请人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2. 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线索。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更为了解,因此,申请人应当尽可能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例如银行账户、车辆、房产、公司股权等信息,以提高法院保全财产的成功率。
3. 注意财产保全的期限。财产保全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申请人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采取续保措施,否则,法院将会解除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
4. 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提交副本,副本的数量应当以法院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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