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算财产保全
时间:2024-07-20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在当事人一方提出的请求下,为保障将来作出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依法采取的限制或者禁止当事人处分有关财产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既可以由当事人一方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从而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的对象是与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财产。具体包括:
1. 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财产;
2. 被申请人与他人共同所有的财产;
3. 被申请人对他人享有的债权,如应收账款、合同权益等;
4.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保全的其他财产。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被申请人有关的财产都可以被保全。例如,被申请人日常生活所需的衣物、交通工具、生活费用等,以及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保全的财产,如公益财产等,均不能作为财产保全的对象。
财产保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查封:指对被申请人的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可以被查封的财产进行查封,防止其转移或者隐匿。例如,查封房产、车辆、机器设备等。
2. 扣押:指将被申请人的动产、权利凭证等移交法院指定的保管人进行保管,防止其损毁、灭失或者被他人非法占有。例如,扣押公司印章、股票、债券等。
3. 冻结:指将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资金,暂时冻结在金融机构账户内,限制其提取或使用。例如,冻结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等。
4. 其他保全措施:除以上三种主要方式外,法院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禁止被申请人转让股权、设定抵押等。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有明确的申请人。申请人是指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纠纷,并且其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侵害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 必须有具体的申请事项和理由。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写明申请保全的财产范围、保全的方式以及申请保全的理由。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其主张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3. 必须提供担保。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保全权利,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等。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法院可以驳回其申请。
4. 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必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否则将来可能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2)需要保全证据的;(3)法律规定可以采取财产保全的其他情形。
财产保全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审查: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事项、申请理由以及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
3. 裁定: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会作出裁定,准予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反之,则会作出裁定,驳回申请。
4. 执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作出后,由法院执行部门负责执行。执行人员会将保全裁定送达被申请人,并根据裁定内容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期限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一般不超过一年。如果案件需要延长保全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延期,经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保全期限,但延长期限一般也不超过一年。
财产保全可以解除的情形主要有:
1. 保全的目的已经实现。例如,申请人已经获得生效判决,并且该判决已经得到执行。
2. 保全的原因已经消失。例如,被申请人提供了足以担保债权实现的担保。
3. 申请人撤回申请。
4. 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财产保全制度是保障债权实现、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制度。在实践中,当事人应该正确理解和适用财产保全制度,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法院也应该严格审查财产保全申请,防止滥用保全措施,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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