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审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材料
时间:2024-07-19
二审阶段,当事人如果发现对方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可能导致生效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形,可以向二审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么,二审财产保全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说明。
一、申请书
申请书是启动二审财产保全程序的首要材料,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具体而言,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等; 申请保全的案件基本情况,包括一审法院、案号、审理案件的审判组织等; 申请保全的具体请求和理由,包括保全标的、数额、保全措施、申请保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等; 提供担保的具体形式和数额;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二、相关证据材料
除申请书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主要的证据材料包括以下几类:
(一)证明被申请人可能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证据
这是申请财产保全的关键所在,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行为,或者具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高度可能性,且该行为将导致生效判决难以执行。此类证据可以是:
被申请人存在恶意拖欠债务、逃避执行等行为的证据; 被申请人正在进行财产转移、隐匿、变卖的证据,例如财产转移协议、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 被申请人经营状况恶化、资不抵债、即将破产的证据; 其他能够证明被申请人可能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证据。(二)证明申请保全金额和范围的证据
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申请保全的金额和范围与案件争议金额相适应。此类证据可以是:
一审判决书、调解书等能够证明债权数额的证据; 债权凭证,例如借条、合同等; 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数额的证据。(三)证明财产归属的证据
申请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申请保全的财产属于被申请人所有。此类证据可以是:
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能够证明财产所有权的证件; 其他能够证明财产归属的证据。(四)提供担保的相关材料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人可以选择提供如下担保形式:
保证:需要提供保证人资格证明、保证协议等材料; 抵押:需要提供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估价报告等材料; 质押:需要提供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估价报告等材料; 存款:需要提供银行存款证明等材料; 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五)其他材料
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如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审判决书复印件、二审受理通知书等。三、注意事项
在申请二审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及时,在二审阶段的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出申请,但越早提出申请,对自身权益的保障效果越好; 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充分,尽可能多的提供能够证明被申请人可能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证据;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指导下进行财产保全申请,以提高申请成功率。总之,二审财产保全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较为复杂,申请人应当对法律规定和相关材料要求有充分的了解。在实践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具体案情提供法律服务,以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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