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附带民事财产能保全吗
时间:2024-07-05
在遭遇犯罪行为侵害时,受害人除了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外,往往也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挽回经济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受害人可以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一并解决这两个问题。然而,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可能会面临犯罪分子转移、隐匿财产,导致最终即使胜诉也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风险。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至关重要。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财产可以申请保全吗?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被害人基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人身损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提出赔偿要求,由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诉讼活动。
简单来说,就是受害人在刑事案件中,可以一并向法院起诉要求犯罪分子赔偿损失,而无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答案是肯定的。受害人可以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同时,或者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判决生效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案件执行标的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提供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下列财产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保全申请: (一)被告人的财产; (二)被告人将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但他人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该财产; (三)被告人配偶名下的财产,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其个人所有外。
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由法院记入笔录。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申请保全的财产情况,包括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等 申请保全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请求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例如:
公安机关的立案决定书、起诉意见书等 能够证明被告人财产状况的证据 能够证明被告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或倾向的证据法院在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申请保全的财产是否属于可供保全的财产 申请保全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存在紧急情况 提供的担保是否充足如果法院认为符合条件,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如果不符合条件,则会裁定驳回申请。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对于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建议受害人在提起诉讼前咨询专业律师,全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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