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答辩书
时间:2024-06-21
**案号:** (填写案件编号)
**申请人:** (填写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被申请人:** (填写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答辩人:** (填写答辩人姓名或名称,与被申请人一致)
**答辩事项:** 财产保全
**答辩请求:**
1. 驳回申请人(填写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的财产保全申请;
2. 由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填写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 (简要概括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 为由,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答辩人认为该申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具体答辩如下:
**一、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下一个或多个理由并进行阐述):
1.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不符合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 必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但保全的是必须履行义务的人的财产,或者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4) 必须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而本案中,申请人 (具体阐述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
2.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担保。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弥补财产保全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申请。本案中,申请人提供的担保 (具体阐述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不足的情况)。
3. **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与本案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本案中,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 (具体阐述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与本案无关的情况)。
**二、申请人的申请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阐述申请人申请理由缺乏事实依据的理由,例如可以阐述以下内容)
1. 申请人声称 (阐述申请人主张的事实),但该说法缺乏事实依据,答辩人从未 (反驳申请人主张的事实)。
2.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 (列举申请人提交的证据) 证明力不足,不能证明其主张的 (阐述申请人主张的事实)。
3. 即使 (阐述申请人主张的事实) 属实,也不足以构成对答辩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依据。
**三、答辩人不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
(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阐述答辩人不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例如可以阐述以下内容)
1. 答辩人作为一家合法经营的企业(或其他身份),一直以来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拥有良好的信誉,从未有过任何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
2. 答辩人 (阐述答辩人经营或财产状况),不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动机和目的。
3. 申请人声称答辩人 (阐述申请人声称答辩人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但该说法纯属无中生有,答辩人从未 (反驳申请人声称的行为)。
**四、财产保全将严重损害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阐述财产保全将对答辩人造成的损害,例如可以阐述以下内容)
1. 财产保全将导致答辩人 (阐述财产保全将对答辩人造成的直接损害,例如正常经营活动无法进行、资金周转困难等)。
2. 财产保全将损害答辩人的商誉,使其失去 (阐述财产保全将对答辩人造成的间接损害,例如客户信任、市场份额等)。
综上所述,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缺乏事实依据,且将严重损害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为此,答辩人恳请贵院依法驳回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法院名称)
答辩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1. 答辩状副本 份
2. (其他证据材料,并列明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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