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是要提供担保
时间:2024-06-12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而依法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目的是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财产保全制度在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那么,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呢?答案是肯定的,除了特殊情况外,申请财产保全都需要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制度,是指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向法院提供担保财产或缴纳担保金,以保障被申请人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失时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设置担保制度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1. **防止权利滥用:**财产保全申请的提出相对容易,如果不要求提供担保,那么一些当事人可能会滥用诉讼权利,恶意申请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平衡当事人利益:**财产保全措施可能会对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限制,甚至影响其声誉。设置担保制度,可以分担被申请人因保全措施而遭受损失的风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3. **保障生效判决的执行:**虽然财产保全的目的在于保障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但如果最终法院判决申请人败诉,被申请人有权要求申请人赔偿因保全措施造成的损失。此时,担保财产或担保金就可以用于对被申请人进行赔偿。
虽然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一般需要提供担保,但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1. **法律明确规定无需提供担保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申请人提供担保确有困难的,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四条也规定了一些无需提供担保的特殊情形,例如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等。
2. **当事人双方达成不提供担保协议:**在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同意不提供担保,法院一般也会予以认可。
3. **法院认为无需提供担保的情形:**例如,被申请人恶意转移财产,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提供担保。
常见的财产保全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保证:**是指保证人与申请人约定,当申请人不履行对被申请人赔偿义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担保方式。保证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在申请人不履行义务时,与申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4. **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向对方当事人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的担保方式。
5. **留置:**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6. **保证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当被保证人不履行义务时,由保险人在约定的责任限额内代为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合同。
申请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担保材料。法院会对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申请人才算完成了提供担保的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院对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之前,先咨询相关律师,了解当地法院的具体规定,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避免因担保问题导致申请被驳回。
财产保全担保制度是保障被申请人合法权益、防止权利滥用的重要机制。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之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并按要求提供担保,以确保申请能够顺利进行,并最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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