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保全财产的条件
时间:2024-06-08
起诉保全财产,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原告为了防止被告转移或变卖财产,导致胜诉判决无法执行,向法院申请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的一种诉讼保全措施。起诉保全财产的条件,是法律对原告能否获得财产保全所作出的限制性规定。
起诉保全财产的前提是存在可以被保全的财产。此处所指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权利性财产和种类财产等。
法院决定是否保全财产,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被告是否有转移或变卖财产的迹象; 诉讼标的的金额或价值与被告财产的比例; 原告胜诉的可能性; 财产保全对被告的影响程度。在二审程序中,原告可以申请保全被上诉人财产,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原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上诉方有转移、变卖财产的行为,或者有转移、变卖财产的可能; 保全金额不超过已生效判决所涉金额。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保全被执行人财产,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执行标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的; 被执行人有转移、变卖财产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或者有转移、变卖财产或者隐匿财产的可能; 保全金额不超过执行标的金额。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可以申请保全相对人的财产,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有利于行政诉讼的进行; 行政机关赔偿责任的数额明确; 保全金额不超过行政机关赔偿责任的数额。原告、上诉人、申请执行人、行政机关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提出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书; 起诉状或执行申请书的副本; 证据材料。法院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及时审查,并于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裁定驳回申请:
不符合保全条件的; 申请不符合法定形式或未提供所需材料的; 申请证据不足,难以认定保全必要性的; 裁定对当事人不具有强制力的。法院裁定保全财产后,可以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查封、扣押、冻结; 指定保证人; 解除合同等。当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人申请解除保全的; 保全的条件不复存在的; 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解除保全的。当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保全裁定的; 故意毁损、转移、变卖保全财产的; 反对保全裁定的执行,拒不提供保全财产或者提供虚假财产线索的。保全措施自裁定送达时发生效力。被保全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保全措施对共同财产的共有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起诉保全财产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措施。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保全财产的必要性; 及时跟踪案件进展,关注法院的裁定; 财产保全后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财产权益; 如遇侵权行为,及时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或采取其他法律救济措施。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