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文书格式
**前言**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前,为防止被申请人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毁损其财产,应申请人的申请,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和裁判实现的一种执行措施。为确保诉前财产保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诉前财产保全文书格式。
**第一部分:标题**
标题应清晰简明,包括以下内容:
- 人民法院名称
- 案号
-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第二部分: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基本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 姓名或名称
- 住所或地址
-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 指派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第三部分:被申请人信息**
被申请人基本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 姓名或名称
- 住所或地址
-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 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包括已知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第四部分:申请事项**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 查询、复制、扣押查阅被申请人涉案财产凭证
- 禁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被保全财产
- 其他必要措施
**第五部分:申请理由**
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理由,包括以下内容:
- 被申请人有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毁损其财产的行为,或者有其他足以证明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或者采取其他逃避执行行为的可能
- 申请人证据材料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或者采取其他逃避执行行为的证据
- 有其他证据证明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形
**第六部分:证据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申请事实的证据材料清单,包括以下内容:
- 身份证明
- 委托授权书
- 证明被申请人财产状况的证据(如房产证、银行流水、股票账户等)
- 证明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第七部分:申请人声明**
申请人对申请事项真实性及后果的声明,包括以下内容:
- 对申请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后果自负
- 承担申请错误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 对财产保全执行期间被申请人的损失,在法院解除或不予查处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 同意法院对此申请是否保全以及采取何种保全措施听取被申请人的陈述和意见
**第八部分: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 是否准予申请
- 采取何种保全措施
- 保全措施的范围和期限
- 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第九部分:其他事项**
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 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 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方式
- 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注意事项**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申请人必须是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并且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或者采取其他逃避执行行为的可能。
- 申请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必要的证据材料,材料齐全、证据充分,有利于人民法院作出正确的裁定。
- 申请人应对申请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后果自负。
- 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应及时作出裁定,并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
- 被申请人对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在5日内作出决定。
**结语**
诉前财产保全制度是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确保裁判顺利执行的重要手段。规范诉前财产保全文书格式,有利于提高保全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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