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存折可以被设置财产保全吗
时间:2024-05-23
随着司法实践的复杂化,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被广泛应用于诉讼程序中。存折作为一种常见的资金凭证,也常常成为被保全的对象。本篇文章将深入探讨存折是否可以被设置财产保全,并分析其法律依据、操作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存折本质上是一种证明债权关系的凭证,体现了存款人与银行之间存在的存款合同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存折中记载的存款属于存款人的财产,受法律保护。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防止债务人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在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目的是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采取保全措施。”因此,存折中的存款是可以被设置财产保全的。
存折中的存款可以被财产保全的适用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将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人民法院将财产保全裁定送达被保全人和有关单位(如银行)。
有关单位(如银行)根据财产保全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在对存折中的存款进行财产保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与其他财产保全手段(如查封、扣押)相比,存折的财产保全具有以下特点:
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乙偿还借款10万元。法院审查认为,某乙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故裁定对某乙名下的存折中的存款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的裁定送达某乙后,银行根据裁定冻结了某乙存折中的存款。
存折可以被设置财产保全,是法律赋予债权人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作为一种灵活、有效的财产保全手段,存折财产保全在诉讼实践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其正确使用有助于维持社会秩序稳定,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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