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后双方还可以调解吗
时间:2024-05-23
导语: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隐匿财产,导致申请执行人胜诉后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依法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其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的行为。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变卖、隐匿财产,导致申请执行人胜诉后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依法裁定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其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的行为。
财产保全后,双方当事人仍然可以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因此,即使已经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双方当事人仍然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查后,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
1. 调解的条件:
2. 调解的程序:
在财产保全后调解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案例:小明与小红因房屋买卖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小明申请对小红的银行存款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审查后,准予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了小红的银行存款。
财产保全后,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经过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小红向小明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并退回购房款。调解协议经法院审查后,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即使已经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双方当事人仍然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达成,不仅及时化解了纠纷,也节约了诉讼时间和费用。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后双方当事人仍然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调解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节约诉讼时间和费用。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积极配合调解,谨慎达成调解协议,及时履行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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