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产保全新规定最新
为进一步加强银行财产保险管理,保障银行资产安全,维护金融稳定,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银行财产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银行财产保险的投保范围、投保金额、保险条款、承保机构、理赔流程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旨在提升银行财产保险保障水平,降低银行财产损失风险。
一、投保范围
《办法》明确规定,银行应按照全面覆盖、应保尽保的原则,对以下财产投保财产保险:
-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 存款业务柜台、保管库、金库等营业场所和设备
- 现金、有价证券、贵金属等贵重物品
- 存放于银行保险柜内的客户财物
- 电子计算机、通讯设备、软件等信息系统
- 储蓄凭证、支付凭证、印章、报表等重要文件
- 其他需要投保的财产
二、投保金额
《办法》要求银行对投保财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保额:
-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按照重置价值投保
- 柜台、保管库、金库等营业场所和设备按照现值投保
- 现金、有价证券、贵金属等贵重物品按照投保日市价投保
- 存放于银行保险柜内的客户财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投保
- 其他财产按照重置价值或现值投保
三、保险条款
《办法》规定,银行财产保险条款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 保险标的
- 保险金额
- 保险责任
- 保险期限
- 保险费率
- 免赔额
- 赔款处理
- 其他约定的条款
保险条款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管规定,不得含有免除保险人赔偿责任的条款。
四、承保机构
《办法》规定,银行财产保险应由具有良好信誉和专业能力的保险公司承保。银行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承保。
保险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承保银行财产保险:
- 拥有《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资格
- 偿付能力充足,信誉良好
- 具有专业的承保、理赔队伍
五、理赔流程
《办法》对银行财产保险的理赔流程作出明确规定:
- 发生保险事故后,银行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 保险公司收到报案后,应及时派遣查勘人员进行查勘
- 查勘后,保险公司应提出理赔意见并与银行协商赔款金额
- 双方达成一致后,保险公司应及时赔付
银行应建立健全财产损失查勘、理赔管理制度,确保理赔流程高效、透明。
六、银行责任
《办法》明确了银行在财产保险中的责任:
- 按照规定对银行财产投保保险
- 建立健全财产保险管理制度
- 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专业能力的保险公司
- 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协助
- 保障理赔流程的公平公正
七、监督管理
中国银保监会对银行财产保险实施监督管理:
- 检查银行财产保险的投保情况和管理制度
- 指导保险公司开展银行财产保险业务
- 处理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
- 制定和完善银行财产保险相关规定
《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银行财产保险管理,有效保障银行资产安全,促进金融业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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