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书范本
时间:2024-05-23
本担保书旨在保障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期间,对被申请人财产所采取的保全措施所可能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担保人:(担保人名称)、地址:(担保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担保人联系电话)。
担保人承诺,对人民法院在受理(案号)案中,对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所可能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担保范围包括:被保全财产价值、财产保全期间产生的必要费用、财产因保全措施而造成的贬值或灭失等其他损失。
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如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
担保期限:(保全措施解除之日起)至(担保期限终止日期)。
1. 担保人保证其具有履行本担保书义务的能力,并保证其提供的担保方式真实有效。
2. 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应及时支付法院要求赔偿的金额。如未能及时支付,将承担逾期利息等法律责任。
3. 若担保人未能履行本担保书的义务,则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拍卖担保人的财产,以偿还被申请人的损失。
本担保书自人民法院受理担保申请之日起生效,具有不可撤销性。担保人不得在未经人民法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撤销或变更本担保书。
1. 本担保书一式两份,由担保人和人民法院各执一份。
2. 本担保书的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特此担保。
担保人:(担保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担保人联系电话)
日期:(担保书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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