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前保全要担保嘛
时间:2024-05-23
**导言**
诉前保全是一种重要的司法保护措施,可以在诉讼正式开始之前对可能出现的财产损失或证人逃匿等情况进行预防性保护。对于是否需要提供担保,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具体情形下的判断标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但情况紧急的除外。
**(1)现金保证金**
当事人可以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担保,以保证在诉讼中不影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银行保函**
当事人可以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保证在诉讼中不影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保险保单**
当事人可以向保险公司购买保单,以保证在诉讼中不影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尽管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但也有例外情形,即《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情况紧急的除外"。
**(1)债务人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行为**
如果债务人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行为,或者有证据证明其有实施上述行为的可能,可以免于提供担保申请诉前保全。
**(2)债务人准备逃匿**
如果债务人准备逃匿,或者有证据证明其有逃匿的可能,也可以免于提供担保申请诉前保全。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存在"情况紧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综合认定,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
诉前保全的担保金额应当与被保全的财产价值相当,但当事人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供高于或低于被保全财产价值的担保。
在确定担保金额时,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当事人可以自行提供担保,也可以委托他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应当具有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
对于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担保人应当出具书面担保书,并由公证机关公证。公证费由申请人承担。
诉前保全的担保期间一般为诉讼结束时。在诉讼期间,担保人不得撤销担保。如果担保人撤销担保,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继续履行担保义务。
**1. 担保失效**
如果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恶意起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导致诉讼被判决驳回或者撤销的,或者撤回诉讼的,担保人不再享有保证责任。
**2. 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申请诉前保全造成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对申请人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诉前保全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申请诉前保全时,是否需要提供担保,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而定。只有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才可以免于提供担保。当事人在提供担保时,应当注意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和担保人等方面的问题,避免因担保不当而导致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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